桂林美术馆行业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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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日期:2018-09-26
  • 浏览次数:2507
  • 作者:系统管理员
  • 来源:桂林美术馆

1. 本馆实行免费开放:免费观展、导览、免费公教、讲座、免费咨询、书吧阅览,免费提供饮水、医药箱及针线包、雨伞、拐杖等免费借用服务,免费自助寄存服务,大件物品行李可提供免费寄存,现金及贵重物品需提醒被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,建立完善登记制度。

2.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国家有关美术藏品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。尊重观众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,对观众一视同仁。

3. 工作人员上岗前须经过岗位培训。上岗时表情自然,情绪饱满,面带微笑。举止文明、规范。着装应统一、规范,服饰整洁,佩戴工作牌。

4. 为观众主动提供服务,为老、幼、病、残、孕观众提供适当特殊服务。主动为观众指引参观路线,适时有效地疏导观众,确保线路的畅通,引导观众维护自身良好形象,耐心劝阻观众不要做出妨碍他人参观或有损展品的行为:如在休息座椅上躺卧,乱丢纸屑,随地吐痰,大声喧哗追逐,吸烟,以及将饮料、食品、易燃易爆物品和尖锐物品带入展厅等。

5. 服务热情、周到,回答问题准确、耐心,不与观众发生争执。使用文明用语,应讲普通话;衣冠不整者、携带宠物者,谢绝入内参观。

6. 工作人员应接受健康检查,患有传染性疾病者在痊愈之前应暂调离窗口服务岗位。

7. 当遇到观众安全、艺术品安全以及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、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时,应立即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。

8. 引导观众在观看艺术展品时,与展品保持一定距离;严禁触摸、攀骑艺术展品;如损毁作品,及时通报相关负责人员,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
9. 建立展览审核制度,成立专业评审委员会,确保展览质量与政治导向正确。

10. 建立完善藏品鉴定保管制度,成立藏品评定委员会,对艺术品的收藏进行专业评估,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信息采集保存,对捐赠人颁发收藏证书或出具相关证明。

11. 认真做好展馆内各个区域的日常保洁、保养工作。

12. 做好观众意见登记,及时处理。

 

监督电话:0773-390288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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